各党总支、职能部门:
日前,中央纪委、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出了部署。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也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党总支、职能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纠治“四风”,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现将省纪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纠正“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纪〔2017〕8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20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