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弛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共绍兴市委教育工委、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绍教工委〔2017〕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自查自纠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绍兴市委教育工委、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绍教工委〔2017〕13号)精神,重点围绕落实“八个严”的要求,认真对照《专项督查工作自查表(班子成员用表)》(附件1)开展自身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监督做好分管(联系)部门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17日(周三)下班前将自查表正反面打印签字确认后交党委办公室。

二、各系(部)、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各系部要对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本次自查自纠的内容,重点突出落实“八个严”的要求。各系部按照《专项督查工作自查表(系部用表)》( 附件2)要求,逐一对照,认真、如实开展自查自纠,于5月17日(周三)下班前将自查表正反面打印签字确认后交纪委办公室。

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相关职能部门,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能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系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院长、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负责对公务接待、公文简报、各类会议、节庆活动安排、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纠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文山会海、违规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等问题。

组织宣传部: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兼职、出国(境)及护照管理、操办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纠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未经批准出国(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审计处: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查纠“三公经费”违规开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和赠送礼品等问题。

教务处:重点查纠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严守课堂政治纪律的规定》情况。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日常审核和监督。重点查纠违规报销、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购送礼品、假借项目名义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利用科技成果转化违规取酬等问题。负责对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审批把关和日常监督。重点查纠未经批准公款出国(境)、用公款支付出国(境)过程中产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虚假邀请函或虚假日程骗取出国任务批件、擅自改变行程、与公务无关的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人事处:负责对各类津补贴、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非领导职务高级职称教职工出国(境)及护照管理。重点查纠违规提高奖励性绩效标准、违规超绩效总量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购物卡或实物,以及创收单位在绩效工资外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计划财务处:负责加强财务管理日常把关监督;负责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超标准接待、同城吃请、公款旅游、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以及会议培训费开支中存在的超规模、超标准、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纠违规配置、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等问题。

工会:负责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纠利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购发购物卡等问题。

上述职能部门于5月18日(周四)下班前将专项督查结果材料报纪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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