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贸项目运行监督,规范商贸项目管理,促进管理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经研究,决定开展商贸合同履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1.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准确、合同所附材料(承租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履约保证金交款单据等)是否齐全等;

2.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履行:租金收取是否如期如数收取、租金交款人是否为承租人等;

3.日常监督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

二、时间

3月17日(本周五)

三、具体要求

1.请资产经营公司围绕本次重点督查内容,认真自查,摸排正在履行的各商贸项目合同情况,确保摸排准确全面、准确。

2.请资产经营公司对正在履行的各商贸项目合同逐一检查,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后交监察处备存。

监察处

2017年3月13日